2、代表企业对项目经理部和施工项目进行全面管理,制定和落实项目管理实施规划;
3、参与组建项目经理部,主持项目经理部工作,履行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规定的内容;
4、对资源进行动态管理;
5、建立各种专业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;
6、接受企业法人组织对项目管理的检查、监督、考核和内部审计;
7、在授权范围内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内、外部关系;
8、进行授权范围内的利益分配;
9、决定授权范围内的项目资金的投入和使用;
10、协助组织进行项目的检查、鉴定和评奖申报工作;
11、配合施工项目投标;
12、参与项目招标、投标和合同签订,受法人委托、代表公司履行合同;
13、参与选择并使用具有相应资质的分包人;
14、参与选择设备物资租赁供应单位;
15、工程竣工决算后工程款的追欠;
16、收集工程资料,准备结算资料,参与工程竣工验收;
17、接受审计,处理项目经理部解散的善后工作;
18、对年轻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培养;
19、新技术、新工法、新设备、新材料的推广应用;
20、公司授予的其它权力。
1、具备中级及以上职称、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;
2、工程相关类专业,本科及以上学历;
3、年龄30周岁以上、50周岁以下;
4、10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具有不少于4个工民建项目的项目管理经验,且担任过两个以上工程的项目经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