(1)岗位职责:
1.协助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;
2.协助开展党风党纪宣传教育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“四进”示范点创建等活动;
3.开展综合监察、项目监察和专项治理等工作;
4.参与受理群众来信、来访、来电举报,协助开展调查处理工作;
5.负责起草制度、计划、总结等文字材料;
6.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(2)任职资格:
年龄:原则上不超过30周岁;
政治面貌:中共党员优先;
职称要求:政工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;
学历和专业: 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;财务、商务、审计、中文、新闻专业优先;
工作经验及知识技能要求: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;熟悉纪检监察工作。
能力素质要求:工作细致认真,原则性强,具备良好的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具有纪检监察、法律、审计、财务、内控及风险管理等工作经验者优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