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) 开发金融类机构客户,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。
2) 为上市公司、拟上市公司(含新三板)、集团类公司、平台类公司等公司类客户及高管提供投融资服务。
3) 组织和参与机构客户活动,向客户介绍公司和证券市场的基本情况,包括相关法律法规、证券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规定、自律规则;向客户介绍和推广各类创新业务及法律、行政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规定的可以从事的其他活动;
4) 向客户传递由公司内外部研究报告及与证券投资、综合理财等相关信息;
5) 向客户提供各类投资理财建议、进行客户资产及产品配置、客户资产跟踪检视等工作;
6) 完成上级主管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,努力完成团队及个人的各项考核指标;
任职条件:
1)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素质,无违法违规记录。
2) 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,年龄40周岁及以下,有3年以上相关行业工作经验的可适当放宽条件。
3) 具备证券从业资格和其他相关的执业资格,有CPA证书或投顾资格者优先录用。
4) 具有较强的信息采集和分析判断能力;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和人际关系协调能力。
5) 了解营销渠道和运营体系,具有广泛人脉关系,具有较强的资源整合能力。
6) 具备良好的文字、口头表达能力以及学习能力;诚信、敬业,有较强的团队精神、高度的责任心和保密意识。